各分党委、党总支:
我校召开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七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代表的推荐、提名、选举及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推荐、提名及选举工作
(一)代表选举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进行。代表通过等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二)各选举单位根据代表条件、分配名额(见附件1),先组织全体教职工充分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分党委、党总支根据多数教职工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填写代表候选人名册(附件2)报校工会,经学校党委批准后,提交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选举(选票式样见附件3)。参加选举的人数不应少于本单位全体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代表候选人得票数超过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总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等额选出的正式代表填写代表名册(附件4),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5。
二、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
(一)推荐三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各代表团为单位,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组织全体代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提出预选候选人推荐名单,学校党委根据多数教职工意见,提出预选候选人建议名单,然后组织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学校党委、上级工会审批后,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七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代表团应严格按委员条件和构成比例要求,做好推荐、提名和预选工作。
(二)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预选候选人推荐37名。根据有关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的要求,确定学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0%(21人),教师代表不少于55%(19人),(其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占有一定比例),管理人员代表30% (10-11人),校领导代表7%(2-3人),工人代表3%(1人)。
(三)工会委员会委员预选候选人推荐29名。为了方便开展工作,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重点从专兼职工会干部中推荐产生,其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为:院系占70%(19人),学校专职工会干部占10%(3人),机关及直属单位占20%(5人)。
(四)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预选候选人推荐10名。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由普通工会会员、工会干部和财务、审计专业人员代表组成,其中,会计、审计和经济管理等专业技术方面的人员须占相当比例。
(五)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从教代会代表中推荐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从全校范围内的工会会员中推荐产生。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除个别因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不交叉。
(六)推荐、提名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在组织代表讨论酝酿、推荐委员预选候选人初步人选前,要注意对广大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使全体教职工明确提名的原则、程序和基本要求。
2.要坚持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组织广大教职工推荐人选,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意志和愿望,对教职工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
3.各代表团在汇总委员预选候选人初步人选时,要充分考虑委员候选人组成原则,群众意愿及预选候选人初步人选自身的条件,从有利于今后开展工作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确定委员预选候选人初步人选。
4.委员推荐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6。
附件: 1. 代表名额分配表
2.代表候选人名册
3.选票
4.代表名册
5.代表选举日程表
6.委员候选人酝酿推荐、预选日程表
中国教育工会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