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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网上工会业务系统”数据信息管理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9-04  浏览次数:50

各部门工会:
  为落实《黑龙江省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工会工作基础,按照上级工会工作要求,校工会决定开展“黑龙江网上工会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其《操作手册》见附件1)工会组织和会员数据管理更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工会会员信息应录尽录。各部门工会将在岗工会会员与“系统”中“会员管理”“本单位会员管理”模块中所列会员进行对比,如“系统”中未有在岗工会会员信息的应进行补录。后续有新入职的、自愿加入工会组织的教职工应及时补录会员信息,可将《工会会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通过“导入”方式批量“新增”工会会员信息。
  ()工会会员信息及时更新。各部门工会针对退休、调离学校、因故去世等不在岗的工会会员,应在“系统”中“会员管理”“本单位会员管理”模块中“删除”。
  ()工会会员组织变更隶属关系。各部门工会针对已不在本部门工作、校内转至其他部门工作的工会会员,应在“系统”中“会员管理”“本单位会员管理”模块中“转出”至现工作部门工会(《学校各部门工会组织名称》见附件3)。
  注:各部门工会应定期关注并及时“系统”中“会员管理”模块,对于新转入的会员给予“会员转入审核”。
  二、时间安排
  各部门工会应在923日前完成“系统”内的数据自查更新,校工会在927日前完成核查工作,后续省总工会将开展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工会要充分认识数据更新、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在采集、更新、管理过程中,要严格逐条对工会会员进行核实,规范修正不符合要求的数据,确保更新后的数据准确无误。
  ()落实责任,严格保密。按照“谁录入、谁负责”的要求,信息采集、部门工会对工会会员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泄露相关信息及业务运行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信息外泄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数据上报,以备检查。各部门工会二级管理员的登录账号、密码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数据自查更新后须将“系统”的更新维护情况填写《学校部门工会工会会员信息管理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校工会(见附件4)。
  联系人:殷承泰  联系电话:82518209 电子邮箱:yinct@hrbeu.edu.cn


附件1:《黑龙江省网上工会工作平台操作手册》.pdf
附件2:《工会会员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3:《学校各部门工会组织名称》.xlsx
附件4:《学校部门工会工会会员信息管理统计表》.xlsx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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