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2594

各部门工会及广大教职工:
  为落实学校六届一次教代会和八届一次工代会关于“以推动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完善病困教职工帮扶救助体系,更好实现暖心助力”工作部署,根据《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2021-170〕)和《黑龙江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黑教科文卫体工发〔2022〕21号)有关要求,校工会经积极沟通努力,报请学校党委研究同意,拟组织我校全体在职会员教职工参加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概况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由全国总工会发起、设立和统筹,并由其直属单位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公益性组织)负责具体实施,依托全国各级工会组织面向在职职工开展的一种全公益性互助保障活动,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该保障计划具有缴费低、赔付快、手续简、非盈利等显著特点,有效缓解了职工重疾、意外所造成的经济困难,成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和工会竭诚服务职工的特色品牌,被形象的称为“工会给职工的二次医保”。
  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实施原则
  (一)普惠性。参保费用低,保障范围广、效益高,最大限度帮助职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自愿性。由工会组织职工自愿参加,以团体形式加入, 集中起来发挥大数法则效应。
  (三)公益性。资金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按国家对非盈利组织管理要求,全部用于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实行专户专款专用。 
  三、“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参保对象
  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并已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保险)的我校在职会员教职工(含合同制)。
  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主要内容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周期为1年,期满后继续参保需另办手续。保障计划具体包含以下2项内容。
  (一)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重疾+ 意外(简称“大综合”)
  “大综合”含住院医疗互助金、重大疾病互助金、意外伤故互助金3个具体项目。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年。为减少个人缴费比例,让教职工获得更大实惠,工会拟为每名参保在职会员教职工承担80%的费用。
  1.住院医疗互助金。30天观察期后,在职会员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按照职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定的职工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的6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保障期内最多可以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累计最高不超过8000元。
  2.重大疾病互助金。60天观察期后,在职会员职工首次确诊患有30类重大疾病(见附件1)的一种或多种时,可以一次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000元,重大疾病保障待遇终止。
  3.意外伤故互助金。(1)日常生活中,在职会员职工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累计最高可领取身故、伤残互助金10000元。(2)工作期间,在职会员职工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累计最高可以领取伤残、身故互助金20000元。领取身故互助金后保障待遇终止。
  “大综合”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
  (二)在职女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简称“女工计划”)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费用由校工会全部承担。60天观察期后,在职会女员教职工首次确诊患有本活动所列12类特殊疾病(见附件2)的一种或多种时,可一次领取15000元特殊疾病互助金,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终止。
  “女工计划”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
  五、“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参保方式
教职工自愿向所在单位部门(部门工会)提出参保申请。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填写《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报校工会,以团体投保方式参加。
  六、确定联系专员
  各部门工会均需要确定1名联系专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联系专员主要职责:一是,在参保阶段负责收集申请人员相关信息以及个人承担的费用收缴等;二是,在保障期内,在校工会联系总专员的指导下,收集整理本部门工会教职工申请理赔相关材料,并与校工会联系总专员密切配合,做好理赔办理工作。
  校工会联系总专员:关老师 82519795。
  七、其它相关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各部门工会要将此项任务纳入工会工作重要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把握工作节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各部门工会最迟于10月21日(周五)前,将《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人员汇总表》(附件3)发送到xgh@hrbeu.edu.cn。文本版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申请人医保卡复印件,一并送至校工会关老师(主楼610室)
  (二)广泛动员参与。各部门工会要向教职工积极宣传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必要性、获益性等,务必做到动员全覆盖,扩大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最大化动员起本单位的教职工积极踊跃参保。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工会及其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向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时详细汇报。部门工会负责人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动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工作到位到点。

附件1:《在职职工住院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住院+重疾+意外)实施细则》.pdf
附件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一年期)》.pdf
附件3:《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人员汇总表》.pdf

                      中国教育工会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 

©2019 哈尔滨工程大学工会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1号楼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519795
管理维护:校工会 技术支持:信息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