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近期,校工会组织开展了全校教职工会费缴纳“计算基数”的核定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严格统一了会费缴纳标准、明确了会费缴纳人员范围。经校工会讨论研究后,现将2022年度会费收缴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会费缴纳人员分为两类:
1.事业编与合同I类人员;
2.非事业编与非合同I类(如合同Ⅱ类等)人员。
二、两类会费缴纳人员坚持各自缴纳标准,分别进行汇总。
1.事业编与合同I类人员缴纳标准。依2022年8月份工资,以个人的标准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月0.5%,共12个月缴纳会费,形成汇总表(附件1)。
2.非事业编与非合同I类(如合同Ⅱ类)人员缴纳标准。依2022年8月工资,以每人月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事业编与合同I类人员缴纳标准阶梯性进行收取,形成汇总表(附件2)。
三、新入职人员会费从起薪当月起缴纳,缴至2022年12月。拟退休人员会费缴至退休当月为止。
四、调至学校烟台研究院、青岛创新发展基地、海南研究院工作的教职工,不再校本部缴纳会费。
五、离退休人员(含临聘、返聘)、离岗人员(返岗前)、挂职人员(在挂职单位缴纳会费的)不再缴纳会费。
六、为便于会费收缴,现提供如下2项方便措施:
1.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增加了计算功能。只需填入相应“计算基数”,会自动按照相应缴纳标准算出需缴纳的会费额。
2.专为各部门工会提供了本单位全部事业编与合同I类人员会费“计算基数”对照表(附件3),以及自愿缴纳会费的非事业编与非合同I类人员会费“计算基数”对照表(附件4)。
附件3和附件4中的人员名单仅供参考,但“计算基数”须严格对照执行。
七、会费100%回拨用于各部门工会组织开展活动。会费会计核算由财务处统一管理。
八、请各部门工会9月8日前(含)将会费交至财务处5号窗口。同时,提交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提交至财务处5号窗口,另一份提交至校工会,电子版发送到xgh@hrbeu.edu.cn。
九、工会会费收缴情况将作为会员认定及参加工会活动、慰问品发放的重要依据。请严格按时间节点及时做好会费收缴工作。
一、本年度会费缴纳人员分为两类:
1.事业编与合同I类人员;
2.非事业编与非合同I类(如合同Ⅱ类等)人员。
二、两类会费缴纳人员坚持各自缴纳标准,分别进行汇总。
1.事业编与合同I类人员缴纳标准。依2022年8月份工资,以个人的标准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月0.5%,共12个月缴纳会费,形成汇总表(附件1)。
2.非事业编与非合同I类(如合同Ⅱ类)人员缴纳标准。依2022年8月工资,以每人月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事业编与合同I类人员缴纳标准阶梯性进行收取,形成汇总表(附件2)。
三、新入职人员会费从起薪当月起缴纳,缴至2022年12月。拟退休人员会费缴至退休当月为止。
四、调至学校烟台研究院、青岛创新发展基地、海南研究院工作的教职工,不再校本部缴纳会费。
五、离退休人员(含临聘、返聘)、离岗人员(返岗前)、挂职人员(在挂职单位缴纳会费的)不再缴纳会费。
六、为便于会费收缴,现提供如下2项方便措施:
1.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增加了计算功能。只需填入相应“计算基数”,会自动按照相应缴纳标准算出需缴纳的会费额。
2.专为各部门工会提供了本单位全部事业编与合同I类人员会费“计算基数”对照表(附件3),以及自愿缴纳会费的非事业编与非合同I类人员会费“计算基数”对照表(附件4)。
附件3和附件4中的人员名单仅供参考,但“计算基数”须严格对照执行。
七、会费100%回拨用于各部门工会组织开展活动。会费会计核算由财务处统一管理。
八、请各部门工会9月8日前(含)将会费交至财务处5号窗口。同时,提交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提交至财务处5号窗口,另一份提交至校工会,电子版发送到xgh@hrbeu.edu.cn。
九、工会会费收缴情况将作为会员认定及参加工会活动、慰问品发放的重要依据。请严格按时间节点及时做好会费收缴工作。
附件1:事业编与合同I类人员会费收缴汇总表.xls
附件2:非事业编与非合同Ⅰ类人员会费收缴汇总表.xls
附件3:事业编与合同I类人员“计算基数”对照表(内部资料 单独发放)
附件4:非事业编与非合同I类人员“计算基数”对照表(内部资料 单独发放)
校工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