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对第二期通过验收的“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其中重点项目资助8000元,自由探索项目资助3000元。请各项目负责人持在项目创建过程中产生的支出费用发票到校工会审核报销。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报销注意事项及流程
1.发票单位:“中国教育工会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纳税人识别号:81230000MC48479233
2.请完成发票粘贴、发票验真等工作。报销粘贴单(工会特制,可到本单位综合办或校工会领取)上“原始单据张数、金额合计、报销部门负责人”签字需项目负责人填写,校工会审核签字后到财务处进行报销。各项目实行单独审核,独立报销。
二、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所有费用应在项目周期内产生。
1.论文版面费用(附论文,其在结题报告或支撑材料中应有体现);
2.打印复印费(附明细,重点项目此费用不超总支持经费25%;自由探索项目不超50%);
3.图书资料费(附明细,图书应与本课题相关联。重点项目此费用不超总支持经费50%;自由探索项目不超50%);
4.用品耗材(耗材应与本课题相关联,且耗材单价不得超过1000元,重点项目此费用不超总支持经费25%;自由探索项目不超50%)。
5.其他费用。如差旅费(差旅应与本课题相关联,且应在项目周期内产生。重点项目此费用不超总支持经费40%;自由探索项目不能超过50%)
三、经费审核报销时间
6月26日-9月30日正常工作日。逾期收回各项目结余经费。
四、经费审核地点
校工会办公室(主楼610室)
联系人:吴 丹 殷承泰 李 杰
联系电话:82518209
附件1:第二期“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重点立项一览表.xlsx
附件2:第二期“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自由探索立项一览表.xlsx
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