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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省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3-18  浏览次数:3349

各部门工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推进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全省广大职工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作贡献,省总工会决定,在 2021 五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职工,授予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根据省总工会有关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名称
  省五一劳动奖章
  二、推荐评选条件
  根据《黑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2021 年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和黑龙江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黑工办发〔20214 号)规定的基本条件,省五一劳动奖章一般具有市级以上综合荣誉基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六个强省”,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创新发展载体建设,激发创新主体和人才活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建设工业强省,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构建“433”工业新体系,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民生推动共同富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推动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健康龙江建设,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复工复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巩固提升绿色生态优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建设生态强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深入贯彻落实“造就一支宏大的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全省工会工作主线,广泛开展全省“五个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进我省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推动职工技能提升、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选要求
  (一)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荐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定,通过推荐工作更好地引导教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教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坚持民主推荐。推荐对象要自下而上、优中选优、逐级推荐。
  (三)时间安排:请于318日(今天)16:00前,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推荐表发送吴丹微信号:mudan71

附件:全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表.docx 


                                中国教育工会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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