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现将六届二次教代会立案提案发给你们,请认真办理。
一、按“归口办理”原则,提案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了提案牵头承办部门,原则不变动,确有明显异议,请 10月13日前向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校工会吴丹 82519795),逾期视为接受。
二、提案办处截止10月30日。通过《教代会电子提案系统》回复,杜绝作出“不予办理”等回复。回复内容应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
** 三、为提高提案承办实效,今年起全面推行“提案面对面”制度。鼓励支持各牵头承办部门结合实际,就所具体负责的问题较复杂、关注度较高、涉及面较广,特别是需多部门协同、职能边界较模糊的提案,申请“面对面”形式商议解决。“提案面对面”由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校工会 吴丹 82519795),提案牵头承办部门需在10月13日前提出申请(包括:提案项、需要参加的提案人和附议人、共同承办单位、提案委员等)。
提案委办公室会在各牵头承办部门自行申报“面对面”提案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指定一批提案以“面对面”形式加快推进办处。届时,请牵头承办部门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提案实行办复公布制度,接受代表监督。提案实行承办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专人负责办理。
提案工作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治校办学和深入推进校务公开的基础经常性工作,希望高度重视,尊重回应教职工期待诉求,增强责任感,克服困难、统筹时间、快速高效办结。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