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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一期“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6-08  浏览次数:2354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一期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哈工程党发〔201731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哈工程党发[2017]12号)精神,落实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的工作要求,发挥各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学校党委决定启动实施“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并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启动第一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目标定位

项目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和组织育人等育人领域,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推进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使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育人全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项目坚持以工作创新为目标导向,以研究实践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七个育人领域为目标,研究把握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实现边研究边实践,着力将研究实践成果积极转化为实际应用。

项目坚持以如何育人为问题导向,围绕七个育人领域,有什么问题研究什么问题,面临什么难题解决什么难题,什么问题更重要、更迫切就优先研究解决什么问题。沿用好办法、改进老办法、探索新办法,着力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和方法手段创新。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由探索项目三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从今年《“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指南》(附件2所列出的重点选题方向中产生,申报者可以依此方向自行凝练题目。自由探索项目不受指南限制,申报者可以根据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要求和总体思路,以七个育人工作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主攻方向,自行拟定题目。经评审认定有较大研究或实践价值的自由探索项目可列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申报者可以是单位(基层党组织、科级以上单位、基层学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以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由单位负责人牵头;以个人进行申报,须将团队、课程、社团、班级等作为研究实践载体。鼓励单位从各自承担的育人职能出发,积极申报项目,深入开展研究实践。申报负责人最多申报一个项目。不重复支持已获校内其它立项支持的项目。项目周期为一年。

   (三)622日前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主楼610姚亮电子版(文件名单位+负责人姓名)发至yaoliang@hrbeu.edu.cn咨询电话:82519151  82569915

    三、项目评审

学校将对申报项目统一进行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组评审意见,学校审定和公示,最终确定立项。重点项目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一般项目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自由探索项目给予1000元经费支持。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制定切实可行计划,明确目标,注重目标实现过程的可操作性,做到可检验、有效果,努力形成标志性成果。学校将加强中期检查评估,突出项目前后实际效果对比,不达标项目取消立项资格。

(二)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并对项目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督促,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安排调整。同时,要以项目为载体,在推进“七育人”研究实践中,实现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创新、有突破,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性和亲和力、主动性和吸引力、预见性和说服力、创造性和竞争力。

(三)学校将把“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作为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之一。对研究成效好的项目通过工学新闻网“思政园地”等途径推广具体研究举措及研究经验,并推荐其申报省级以上相关领域的项目研究及成果推广。

 

 

附件

1.《哈尔滨工程大学“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2.《第一期“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指南》

3.《第一期“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申请书》

4.《第一期“七育人”工作创新项目汇总表》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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