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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办五届六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5-10  浏览次数:1023

各相关职能部门:
    五届六次教代会提案审议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学校《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实施办法》,提案工作委员会已将所有提案以《提案通知书》形式印发相关职能部门,请认真及时办理回复。
    一、按“归口办理”原则,提案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了已立案提案的牵头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所答复的内容要求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有针对性,不敷衍塞责,语气诚恳,简明朴实,重点突出。不要以归口争议为由向提案人直接作出不予办理的相关回复。
    二、提案原则上请于5月31日前通过网上《教代会电子提案系统》回复完毕,回复内容应事先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
    三、请提案相关部门确定一名提案办理联系人,填写个人信息表(见附件),5月4前电子版发送至wudan@hrbeu.edu.cn
    四、为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职能,提高提案承办实效,增强工作透明度,经提案委研究和教代会执委会同意,今年将重点加大对提案进行督办的工作力度,实行提案回复办理情况定期公布制度,接受广大教职工的有效监督。
    五、凡有条件及时办理的,请尽快予以落实回复;与有关政策冲突或确实无法办理的,要实事求是地明确答复;下定决心加以解决,但短期内又难以落实的,应认真说明情况,尽可能明确预期目标和解决的思路、举措及期限等,并向提案委办公室书面报备;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较为重大,需提请学校研究决策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及时上报,同时向提案委办公室书面报备。对于一些比较宏观的建设性的提案,请认真结合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划及制度等,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稳妥答复。
    六、需要协同解决的提案,请牵头部门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商处。
    七、牵头部门可通过对话、走访等方式,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准确深入把握提案内容,推动问题有效办理回复。
    八、提案实行承办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并由专人负责办理。
    提案工作是学校紧紧依靠教职工治校办学和深入推进校务公开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希望贵处高度重视对提案的回复办理,尊重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相信教职工的智慧力量,回应教职工的期待诉求,增强责任感,克服困难、统筹时间、集中精力、快速高效办结,努力提高工作满意度。
    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82519795

附件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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