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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部门工会筹备召开2016年度二级教代会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2602

各部门工会:

    为推动我校教代会制度建设,保障教职工依法享有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条例》(校党字〔2013〕61号)规定,现将召开2016年度二级教代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二级教代会考核评估情况通报

2015年度,在分党委(党总支)领导和校工会指导下,各部门工会十分重视二级教代会建设,不断强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职能,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本单位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年度内共有23个单位召开二级教代会,召开率达95.8%。根据《二级教代会评估办法》(校工字〔2013〕7号),校工会采取教代会代表现场测评和本单位教职工满意度自评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了二级教代会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综合两项测评得分,经校工会研究决定,以下7个单位2015年度二级教代会建设考核评估获得优秀:船舶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外语系、国际合作教育学院、国防教育学院、校医院、后勤集团。其余16个单位提出表扬。

希望各部门工会以评估优秀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切实将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好,把二级教代会作用发挥好,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意识和责任感。

二、筹备召开2016年度二级教代会

各部门工会应严格按照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和规定程序,筹备召开好2016年度二级教代会,将其作为贯彻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化基层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的重要途径。

(一)总体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总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积极贯彻省教育工会和学校党委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充分保障教职工依法享有的对学校本单位改革发展及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二级教代会功能定位,促进二级教代会作用发,激发二级教代会建设活力,不断推动学校“两级”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学校“十三五”发展和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供坚实保证。

(二)会议内容及程序

根据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条例》,二级教代会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1.听取本单位年度工作报告;

2.听取本单位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3.听取本单位年度工会工作(含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4.听取本单位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及其他

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专项工作报告;

4项内容各部门工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选取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在召开二级教代会前天,向校工会提交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召开。

2.各单位应在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二级教代会全部议程。无法按期召开的及时向校工会书面说明情况,最迟不能超过5月30日。

    3.各单位要确保会议精简、务实、高效和节约,并认真做好二级教代会闭会期间各项工作督办落实。

    4.校工会按照学校《二级教代会评估办法》有关规定,继续2016年度二级教代会建设进行考核评估。考核重点是二级教代会召开情况、提案数量和质量、院(系、部、中心)务公开情况、民主管理监督途径创新以及教职工满意度

5.请各部门工会及时将二级教代会建设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上报校工会校工会将认真梳理,通过多种形式途径进行宣传报道和组织学习交流。  

  

 

 

                                     中国教育工会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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