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教职工的校园文体活动,增强教职工体质,构建和谐校园,加强各部门工会教职工间的联系和沟通,推动足球运动在我校教职工中的普及和提高,根据校工会开展“迎奥运、讲和谐、促健康”活动月通知,校工会举办教职工 “十一人”制足球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二、比赛地点:军工操场足球场
三、报名及参加办法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报名,所有参赛队员须是身体健康在职工会会员,属一个总支的部门工会可组合派出一支代表队,允许上届足球比赛未报名部门工会及前八名以外两个院系部门工会联合组队(但作为一个联合队最多不得超过两个院系组合);
2、每代表队设领队1人,队员人数不得超20人,参赛队员限为男教工;
3、各部门工会请于
3、
四、奖励办法:
取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其他参赛球队发纪念品,评选最佳阵容
五、其他
(一)比赛规则
1、比赛采用国际足协最新《足球竞赛规程》;
2、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
3、每场比赛分上下两个半场,每半场3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每场比赛各队换人名额不限;第二阶段淘汰赛,60分钟内平局,采用5轮(加单轮)罚点球决出胜负。
(二)比赛计分和名次
1、小组赛中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输一场得0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超过10分钟者视为弃权。弃权队以0:3判负。如果发现某队弄虚作假,经裁定后,则取消该队所有成绩;
3、在一场比赛中得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者即被罚出场,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者,停赛下一轮。进入淘汰赛黄牌自动取消,红牌带入下一轮;
4、每队服装同一颜色,必须佩带号码上场比赛。参赛队不允许穿钢钉鞋。比赛中如有请外援(从校外找人或找学生)的球队,经核实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三)设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将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