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便于开展新形势下的教代会工作,经校第四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校第四届教代会下设三育人工作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生活保障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一、“三育人”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杨德森
副主任:沈红宇
成 员:于兴武
李修志 杨 冶 沈继红 张 玲 张铭钧
张燕及 陈凯云 赵 琳 姜相志 黄斌强
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
主 任:高晚欣
副主任:肖凤秋
成 员:于 涛 王永友 刘淼群 齐 辉 孙 迟
李宇光 沈红宇 陈 坤 尚鲜利 赵 菲
姜旭东 薛 开
三、生活保障工作委员会
主 任:毕志华
副主任:沈红宇
成 员:王 俊 王建荣 王银燕 尹日培 尹树新
任正义 刘天孚 孙大军 苏玉民 李 欣
李兆元 李宇光 李淑霞 张树华 郑崇辉
赵 欣 赵士刚 董国强
四、提案工作委员会
主 任:沈红宇
副主任:刘淼群
成 员:王 俊 乔英杰 李 欣 李宇光 李修志
陈 坤 赵 欣 胡今鸿 姜旭东 郭黎滨
董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