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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四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暨第六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07-04-18  浏览次数:3219

各党总支、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思想,不断提高学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按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工会同意,学校党委决定2007年年初召开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六次工会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年初。

二、会议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教代会及工会组织建设,动员和组织全校教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群策群力,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投身学校改革与发展,强化参与监督意识,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2.审查上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3.审查上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和经费审查报告;

4.选举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四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

5.选举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六届工会委员会;

6.选举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六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代表的条件、选举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原则

1.代表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勤奋敬业,公道正派;

热爱本职工作,愿意为教职工服务,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大家拥护,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2.代表的选举办法

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用等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代表的选举以机关党委、各党总支为单位进行。

各选举单位根据代表条件和分配名额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部门工会、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教职工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报经“两会”筹备领导小组组织组同意后,提交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不应少于本单位全体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代表候选人所选票数超过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总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3.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我校现有教职工2939人,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工会指示精神,“两会”代表总数原则上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从我校实际情况出发,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代表大会确定代表名额276名。为使代表具有广泛性,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为:教师及教辅人员代表不少于60%,干部代表占35%左右,工人代表占5%左右,女教职工代表不少于20%,代表中青年教职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要有一定比例。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有关领导分配到相关党总支参加选举。

四、几点要求

1.召开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六次工会代表大会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各处级单位、各部门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把会议开成民主和谐、求实创新、群策群力、锐意进取的大会。

2.校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和校工会要认真总结上届教代会及工会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认真贯彻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并结合学校改革和发展实际,确定今后学校教代会及工会工作的目标和工作思路。

3.各党总支、部门工会要坚持原则、发扬民主,按照规定程序和代表条件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充分尊重广大教职工意志,体现选举人意愿。

4.机关党委、各党总支于1215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两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报校“两会”筹备领导小组组织组(校工会)。

党委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工会组织及全校教职工深入贯彻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开拓进取,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六次工会代表大会的召开。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六次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两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200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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